政府会计|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业务操作指南

0 1 乡级报账制概念


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,是指由项目实施主体(村或乡镇)按相关要求提供资料,向乡镇财政所(单位会计)申请支付相关资金,乡镇财政所经过审核后,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和各项支出明细将资金“直达”最终收款人(或单位)。

乡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,实行乡级报账制,资金不再拨付到村集体资金核算专户、代管资金账户和部门会计账户。


0 2 工作流程


(一)资金流程

财政局将扶贫资金指标下达乡镇财政所,总会计将用款计划分配给单位会计,单位会计申请用款计划,经审核后根据用款单位提供的完整资料办理支付申请,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审核资金支付,资金“直达”最终收款人(或单位)。

(二)报账资料

1.用款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

(1)项目批准文件;

(2)项目实施总结(须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);

(3)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;

(4)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审批单;

(5)合法会计原始凭证;

(6)项目实施前中后对比照片;

(7)公示影像资料;

(8)其他相关资料。

2.资料需符合以下要求

(1)项目验收表、报账审批单中各项内容要完整,各个环节签章要齐全;

(2)以村为项目实施主体,其发票、支出表格需按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程序审批到位;

(3)符合乡镇政府单位会计支出财经审批手续;

(4)以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,按本条(1)、(3)要求到位。

(三)账务处理

单位会计办理支付后将所有资料复印两份,原件作为单位会计账务处理用,复印件分别作为单位会计扶贫资金专账(含记账凭证)和村会计账务处理依据。总会计可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审批单复印件作为支付资金附件资料。单位会计从往来科目核算各项扶贫经费(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除外),村会计按收支科目进行核算。


0 3 工作要求


(一)专项核算,归口管理

所有扶贫经费由单位会计进行归口支付、核算管理。总会计按经费类别或经费来源设明细账。单位会计设置“扶贫资金”专项科目核算各项扶贫经费,按资金类别和村(居委会)设置明细,分项目进行核算。

(二)单独归集,按序装订

为加强管理,规范资料,便于专项资金统计和检查,单位会计根据扶贫资金支出相关凭证资料(包括记账凭证)复印件另行装订成册,连同年终打印的专项科目表,作为扶贫资金专账资料。同时,单位还可设置辅助账,登记扶贫资金的收支情况。相关资料均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。

(三)严格规范,加强对接

扶贫资金政策性强,支出要求严格,各单位必须加强资料审核把关。加强总会计、单位会计和村会计衔接,确保各单位账务完整,凭证资料齐全。

四、监督检查

乡镇财政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管职能,加强对村会计核算和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。市财政局将扶贫资金核算、管理工作作为乡镇财务抽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,通过巡查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到位,发挥效益。